6249

請問稅務達人....關於像我這樣的情況該繳多少稅金呢?(急)

我先大概的自我描述一下我的收入狀況....我在去年1月到3月時....曾經任職於A公司(正職)......一共3個月.....之後5月到8月時曾經到B公司打工(屬於兼職)....一共4個月....等到了8月底時....我找到了C公司的工作(正職).....時間是8月24日到現在持續著.....但去年的報稅只算到年底....所以這邊大概就算是9月到12月底....一共4個月....到了最近....我同時收到3家公司的扣繳憑單....A公司上面寫著時間為1月到3月.....金額是52740B公司上面寫著時間為1月到12月.....金額是63080(這個時間怪怪的....我明明是5月到8月去打工的ㄚ)C公司上面寫著時間為1月到5月.....金額是104165 第二張時間為6月到12月.....金額是145835(C公司更誇張...我明明是8月底才任職....怎麼會從1月份就開始申報....而且我8月~12月也才領了他145500....怎麼C公司幫我報的是250000呢!!!這算不算公司逃漏稅ㄚ....那該怎麼辦呢???)(1) 我想請稅務達人幫我算一下.....如果我把這3家公司的總金額加起來365820.....那我應該繳多少的稅金呢(我爸只跟我說繳6%...所以是直接乘上6%嗎???)(2) 如果我去問完C公司的老闆....他願意幫我補貼我幫他多報的稅金....那我應該跟他拿多少錢呢???(我幫他多報了104500)(3)我家有我媽可以扶養....那我如果是問題(1)的情況下....需要繳多少錢呢?(4)如果是問題(2)我幫公司多繳了稅金...也拿了應得的補貼...但實際我是以扶養媽媽的名義少繳了稅金....那公司會知道我偷偷賺了他一筆嗎???(5)我姐的收入比我還多....他年收入大概60萬.....遠比我的36萬還多....那我姐扶養我媽會比我扶養來的划算嗎???(6)最後一個問題.....如果C公司的老闆不鳥我....我該怎麼訴諸法律呢???(我怕他硬要賺我這一筆....又怕反應後會不會藉故被裁掉...)不好意思...問題有點多....因為這是我出社會後第一次報稅....所以完全不瞭解.....麻煩大家了....奉上給稅金達人們....
A公司上面寫著時間為1月到3月.....金額是52740A: ok 沒問題B公司上面寫著時間為1月到12月.....金額是63080(這個時間怪怪的....我明明是5月到8月去打工的ㄚ)A: 這也是可以的

一般扣繳憑單不管你工作幾個月都可以開1-12月

意思是這一年內的所得

當然包含 5-8 月的所得

且大不分都是寫1-12 月

反而比較少會計會只寫區間C公司上面寫著時間為1月到5月.....金額是104165 第二張時間為6月到12月.....金額是145835A: 一般公司金資所得會開一張

其他所得會開一張

你都沒有其他所得嗎

且申報要以實領所的加健勞保

不可只算實領所得(C公司更誇張...我明明是8月底才任職....怎麼會從1月份就開始申報....而且我8月~12月也才領了他145500....怎麼C公司幫我報的是250000呢!!!這算不算公司逃漏稅ㄚ....那該怎麼辦呢???)A: 你應該去問會計看看

自1月申報同上說明

一般會計都是如此作業的(1) 我想請稅務達人幫我算一下.....如果我把這3家公司的總金額加起來365820.....那我應該繳多少的稅金呢(我爸只跟我說繳6%...所以是直接乘上6%嗎???)A: 如果你沒有房貸

也沒有扶養365820-77000--100

000-73000=115820115820*6%=6949..應繳(2) 如果我去問完C公司的老闆....他願意幫我補貼我幫他多報的稅金....那我應該跟他拿多少錢呢???(我幫他多報了104500)A: 104500*6%=6270(3)我家有我媽可以扶養....那我如果是問題(1)的情況下....需要繳多少錢呢?A: 你扶養媽媽365820-77000*2 -100

000-73000=3882038820*6%=2329...應繳(4)如果是問題(2)我幫公司多繳了稅金...也拿了應得的補貼...但實際我是以扶養媽媽的名義少繳了稅金....那公司會知道我偷偷賺了他一筆嗎???A: 不會

且如果公司真的跟你多報

那是應該給的(5)我姐的收入比我還多....他年收入大概60萬.....遠比我的36萬還多....那我姐扶養我媽會比我扶養來的划算嗎???A: 一樣

姐姐也適用6%

看你忙兩個要誰少繳一些(6)最後一個問題.....如果C公司的老闆不鳥我....我該怎麼訴諸法律呢???(我怕他硬要賺我這一筆....又怕反應後會不會藉故被裁掉...)A: 如果你還在這公司檢舉後可能要走路了公司若不願意負擔稅金

您的救濟方式

唯有檢附相關資料如核定通知書、薪資匯入戶頭銀行存摺影本、薪資單等資料

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提出檢舉。

若你還在這家公司

檢舉後

您的頭路亦會不保

最好三思之

另能與公司取得協調最好

若已離職了

去檢舉是逼公司出面解決問題的唯一方式

通常

公司要補的稅

會比您要補的稅還多

公司一定會將多的稅還您或繳清的。

參考資料 香草
A公司金額是52740B公司63080(這個時間怪怪的....我明明是5月到8月去打工的ㄚ)C公司上金額是104165 145835 以你實際所得219985 未達起徵門檻所以不用繳稅但 148835=365820以6%計應納所得為6949但公司多計部分稅額應8930元至於所得期間其實也沒那麼重要 但跟投勞健保時間不符合 這點可以跟公司反應協調 若怕爭取會被裁員 那只能選擇配合微薄薪水還要被坑 真讓人嘔你姐部份已起徵稅率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41萬元以下者

課徵也是6%如果可以由你姐申報 既然你老闆已經承諾 應該爭取的到 畢竟已經開口了
補充一下 只要是公司匯給你的錢 就都會列入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6201.TW - 亞弘電 的頭像
    6201.TW - 亞弘電

    6201.TW - 亞弘電

    6201.TW - 亞弘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