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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公司不合理規定

本人任職公司不合理規定:請事假

買一送一(請一天事假扣2天薪水)請問這樣合理嗎??請病假扣一天薪水

我記得勞基法不是規定病假扣半薪嗎?為何公司扣全薪?還有

請特休假是要給薪資對吧

為何我聽做比較久的同事說

連請特休也被扣錢??另外

加班費好像也未依規定計算...舉例來說

我一天不含加班是850圓:850除以8=106.25(以四捨五入計算)=106106乘1.33=140.98以四捨五入計算=141我加44小時 141乘44=6204圓這樣我的加班費應該有6204圓

為何只領到5544??我自己算出來是沒乘1.33

只有1.19

這樣合理嗎?小弟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一下

謝謝^^
版大您好: 您先要有心理準備

如果您覺得公司的規定不合理

就直接向貴縣市政府勞工局(處)申訴

安排勞資協調

協調不成可進入調解程序

調解破裂再進行司法救濟

訴訟費用可由勞工權益基金補助

保證公司會乖乖的不敢亂來。

勞委會:0800-085-151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:(02)2778-3932勞基法第七十四條(勞工之申訴權及保障)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

得向雇主、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。

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、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。

個人經驗給您參考
薪資結構?例如:底薪多少?全勤多少?伙食費多少?XX津貼多少?XX獎金多少?44小時是平日延長工時?還是休假日去加班?平時幾點到幾點?
非常不合理.............
你是月薪制還是日薪制850元/日~~~
我是月薪制

但是是850/天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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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1112070020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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